明史_章一百七十五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一百七十五 (第8/8页)

隆庆元年(1567)被荐举起任浙江副使,后改参政,又升为河南按察使。不久,因母丧回家,哀痛过度,心脏病突发而死。

    攀龙开始在刑部为官,与濮州李先芳、临清谢榛、孝丰吴维岳等创立诗社。王世贞初为官,先芳便介绍他入社,从此便与攀龙结交。第二年,先芳出京为外官。又二年,宗臣、梁有誉也加入诗社,成为“五子”不久,徐中行、吴国伦也加入,是为“七子”这些人年少,才高气锐,互相标榜,认为当世除他们之外别无诗人,七才子名扬于天下。他们之间并不团结,先排斥先芳、维岳,后又排斥谢榛,攀龙成了首领。攀龙认为,文章自西汉以后,诗自唐天宝以后,都无可观,而本朝只有李梦阳一人。其他人都同声附和,凡是不同意他们看法的人,都诋毁为“宋学”,即宋元明时期的理学。攀龙才思敏捷,名气最高,内心只佩服王世贞,天下人也将王、李并称;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并称何、李、王、李。攀龙的诗以声调取胜,所做乐府只不过是把古乐府改几个字作为己作而已;其文则诘屈聱牙,以致人们不能把文章读完。吹捧攀龙的人,把他捧为一代宗师,其文也有许多受到当世人挑剔指责的地方。

    王世贞,字元美,太仓人。右都御史王忬之子。世贞禀性聪明,读书过目不忘,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方十九岁便中进士,授刑部主事。爱好诗文,在京师为官时,参加了王宗沐、李先芳、吴维岳等人的诗社,与李攀龙、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等以诗文唱和,名声日高。在刑部任职,升为员外郎、郎中。

    有jianian人犯法,逃匿于锦衣卫都督陆炳家中,被世贞搜出,炳仗严嵩之势去说情,世贞不肯徇情枉法。杨继盛被诬告下狱,世贞为他送汤送药,代其妻子写状申冤。继盛冤死,又给他安葬。严嵩恨世贞入骨,贬为青州兵备副使,又罗织罪名害死他父亲王忄予。世贞与弟世懋哀痛欲绝,守孝三年。隆庆元年(1567)八月,兄弟二人上朝为父申冤,在大学士徐阶的帮助下,得以昭雪,恢复了王忄予的官职爵位。

    父亲昭雪之后,世贞本不欲再出来做官,但恰逢圣上下诏征求直言,于是疏陈八事以应诏,即“法祖宗,正殿名,广恩义,宽禁例,修典章,推德意,昭爵赏,练兵实”其后历任浙江右参政、山西按察使、广西右布政使、太仆寺卿等职。万历二年(1574)任郧阳右副都御史。江陵人张居正为宰相,权势极大。荆州发生地震,世贞引西汉人京房的卜辞说,地震是因为臣权过重,致使大地不安,借此以规劝张居正,因遭居正忌克,调他任南京大理寺卿,为给事中杨节弹劾而罢官,后起用任应天府尹,又被劾而罢。直到张居正死后,世贞才起用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但称病不赴任。许久以后,因其好友王锡爵执政,才出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后升为南京刑部尚书。按制度,官阶应为正三品,但御史黄仁荣说他曾多次被弹劾,不应享正三品爵位。世贞再三称病辞官,于万历二十一年病卒。

    世贞与李攀龙交替为文坛盟主,攀龙死后,世贞独主文坛二十年,其才最高,地位最显赫,名扬四海。当时士大夫、山人、sao人墨客、和尚、道士纷纷出入于门下,凡受他片言只语赞誉过的人,其名声立即提高。他认为文章效法西汉,诗歌则须以盛唐为楷模,唐大历以后的书,太重于词藻,不要去读。晚年,批评他的人渐多,拜访他的人渐少。病重期间,刘凤去望他,见他还在玩味苏子瞻的著作。

    世贞自号凤洲,又号。。州山人,与他相交往来的人,大抵可见于其文集之中,把他们分类列名:前五子有李攀龙、徐中行、梁有誉、吴国伦、宗臣;后五子是南昌余日德、蒲圻魏裳、歙县汪道昆、铜梁张佳胤、新蔡张九一;广五子有昆山俞允文、浚县卢木冉、濮州李先芳、孝丰吴维岳、顺德欧犬任;续五子是阳曲王道行、东明石星、从化黎民表、南昌朱多火奎、常熟赵用贤;末五子是京山李维桢、鄞县屠隆、南乐魏允中、兰奚谷胡应麟、赵用贤。这种分类,多是出于他自己的好恶。

    胡应麟,自幼能做诗,万历四年(1576)参加乡试,屡试不中。其后隐居山中,编著书四万余卷。曾以诗访王世贞,世贞大为赞赏,使他更加自负。所著《诗薮》二十卷,大抵是以王世贞的《危言》为蓝本而加以铺陈而成。他说诗家中之王世贞,如同集大成之孔子。其阿谀奉承到如此程度。

    归有光,字熙甫,昆山人。九岁就能写文章,二十岁尽通《五经》、《三史》,拜同乡魏校为师。嘉靖十九年(1540)乡试中举之后,八次赴京参加礼部会试,均不及第。后迁居嘉定安亭江,读书讲学,门徒常有数百人,称他为“震川先生”

    嘉靖四十四年(1565)中进士,授长兴知县。后调任顺德通判,专管马政。隆庆四年(1570),大学士高拱、赵贞吉知有光有才,推荐为南京太仆丞,掌管内阁制敕房,参预修纂《世宗实录》,在任上病逝。

    有光善写秦汉文,喜读《太史公书》,领会其精神、哲理。汉时王世贞为文坛赫赫有名的盟主,有光却极力批评他,认为他是个华而不实的大庸人。世贞起初十分不满,后来折服,称赞有光承继了韩愈、欧阳修的风格,推崇备至。

    有光对经学深有造诣,与德清胡友信齐名,世人并称“归胡”

    胡友信,字诚之,浙江德清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授顺德知县。该县每年赋税都由jianian吏承输,他们将其所得利益分一点给上级长官,谓之“月钱”,胡友信上任后,与百姓约定,每年赋税分三次交纳,而每次多寡由自己决定,官府不多取,闾里无另外赋税,公赋也不短少。海寇兴起,官军前往征讨,百姓受到sao扰。境内的乌洲、大洲等地是海寇的巢xue,一些无业少年充当海寇耳目。友信捕杀其头目,其余四散。各乡建立“四应社”,一乡有警,其他三乡鸣鼓声援,不援者与寇同罪,从此寇不敢犯。就是大灾之年,百姓饿死也不敢为非作歹。

    起初,友信担心百姓不重视刑罚,偏于严。以后令行禁止,则逐渐宽松,有时十余天不惩处一人。治县如治家,毁坏的地方加以修理,被废止的加以复兴,学校、城池都加以更新。同时,督促并考核本县子弟的学习,大兴教化。去世后,顺德士民立祠祭祀,表示怀念。

    友信博通经史,学有根基,明代举子中最出名的,前有王鏊、唐顺之,后有归有光、思泉。思泉即友信的别号。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