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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3页)
被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这类人,平时只能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向广大人民群众低头认罪,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造,连说话的份都没有,更别提找对象和谈情说爱了。而这位朱姓右派却又刚从大学毕业正处于风华正茂的年纪,哪里能耐得住寂寞和青春的sao动?来队里时间不长,便悄悄地和队里的一个富农分子的女儿搞上了对象,竟敢胆大包天偷食禁果,导致了女方未婚先孕。 在当时的中国农村,不要说这事发生在坏分子身上,就是发生在根红苗正的红五类身上,也是触犯天条的大事。孩子还没出生,朱姓右派便被送进了监狱,女方自知难在世上活下去,孩子一出世就投了河,留下了血迹未干的华卫法。当天便被第一个养父收养,养父母去世后,又被华姓养父母收养,才改姓华的。他和郑锦都有着同样苦难的幼年,甚至比郑锦更为悲惨。 华卫法第一个养父姓孙,是皖北山区一个生产大队的大队长,养母是队里会计,都属于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华卫法刚三四个月大时,四清运动便轰轰烈烈地在全国展开了。所谓"四清",就是:清账目,清工分,清财物,清仓库。这既是中央对当时全国农村状况进行的一次摸底调查,也是防止农村干部腐化堕落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党中央毛主席对农村工作和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干部的关心。 农村四清运动,本来是件天大的好事,但在那个做什么事都要突出政治的年代,人们对政治特别敏感,任何事情一旦与运动联系在一起,很快就会演变成一场轰轰烈烈的阶级斗争。四清运动当然不能例外,中央的出发点再好,而到了基层,就离开了它的初衷,成为一场清理阶级队伍的政治斗争。 作为生产队会计,华卫法的养母首先受到审查,每天都要去工作队交代经济问题。这一年,是百年不遇的全国性三年自然灾害后农村进入复苏阶段的第一年,农村生产队仍然穷得叮当响,不要说没有贪污行为,就是想贪污也没有什么可贪的。运动开始后,不论干部大小,首先政治上要清楚,然后是经济上清楚,哪个干部如果有一项说不清楚,就有可能被定为坏分子,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经济上说不清楚,就是一条可怕的罪状,不久华卫法的养母就被四清工作队隔离审查。到了下半年,是四清运动最紧张、最悲壮的时期,四清工作队经过明察暗访、内查外调,发现华卫法的养母出生在山东半岛一个破落地主家庭,过去曾是地主家的阔小姐,当时有这样家庭背景的人,其本身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对象,又被查出有故意隐瞒自己阶级出身的嫌疑。本来经济上就说不清楚,现在政治上又不清,很快四清工作队对她的斗争升格了,她被定为坏分子,戴上了五类分子的帽子,成为四清运动的重点对象,接受贫下中农批斗成了家常便饭,逢年过节还要戴用白纸糊的大高帽子,走村游乡,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得死去活来。皮rou之苦尚能忍受,而人格污辱,让这个农村妇女难以承受。 一次在游街时,她有些内急,向看管她的人请假,而得到的回答是几个响亮的耳光。最后她实在忍不住了,便尿湿了裤子。事情发生后,不但得不到一丝同情与理解,反而被看管人员诬蔑为亵渎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广大人民群众,当即被剥掉裤子,光着腚游街,引来上万人驻足观看。一个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妇女,哪能承受得了如此羞辱?她趁看管人员疏忽,一头撞在街心的电线杆上,结束了她年仅二十一岁的生命。在那个史无前例的极"左"年代,人的生命都是与国家、政党联系在一起的。不论什么人都没有自杀的权利,更不要说是黑五类分子了。谁要是自杀,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那是自绝于党和人民的一项重罪,不但自己死后身败名裂,还会给家庭和直系亲属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华卫法的养母确实出生在地主家庭。全国解放时,她只有七八岁。小小年纪的她,哪里知道什么叫地主,什么叫剥削。她是在新中国的红旗下长大成人的。前两年,全国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不到十七八岁的她,跟随讨饭大军稀里糊涂地来到皖北农村,在华卫法的家乡落了脚,不久便嫁给了华卫法的养父。 华卫法的养父是生产队长,也属于四清运动的对象,由于他出身贫农,根红苗正,平时为人又特别谦逊,四清运动开始时,工作队对他倒也手下留情,虽然时常被找去谈话,让他交代问题,但还没有对他上纲上线。自从他的老婆被查出是地主家庭出生,尤其是自杀后,华卫法的养父便有嘴说不清了,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成为斗争的重点,受到非人的待遇。在年三十下午的批斗会上,被人从高高的批斗台上推了下来,摔断了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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