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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法律在壮大 (第5/11页)
科(选了吉洪)和彼得格勒(选了文涅明)选举了大主教。文涅明是一个大家都能接近的、性格温和的人,是工厂里的常客,在人民中和下层神职人员中颇有声望,正是他们的票数使文涅明当了选。他不理解时代,认为自己的任务是使教会脱离政治“因为教会在过去吃了它的许多苦头”正是这一点把大主教牵入了下案。 9彼得格勒教会案(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至七月五日)。被告(抗拒交出教会贵重物品)有几十八,其中包括神学教授、教会法教授、修士大司祭、神甫和俗人。法庭审判长谢苗诺夫年方二十五岁(据传闻是个面包销掌柜)。主要公诉人司法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克拉西科夫列宁的同龄人和克拉斯诺雅尔斯克流放时期的朋友,后来是流亡国外时期的朋友,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很喜欢听他拉小提琴。 在涅瓦大街上,在从汉瓦大街拐弯的地方,每天都密密麻麻地站着一大群人,在押过大主教时,人们跪下来唱“上帝拯救众生!”(可想而知,在大街上,正像在法庭大楼里一样,一些过分热心的教徒当时就遭到逮捕。)在审判厅里大部分听众是红军战士,但是每当戴着白色僧帽的大主教进来的时候连这些人都站起来。而公诉人和法庭却称他为人民公敌(这个词儿当时已经有了,这一点要记住)。 审判的气氛一次比一次紧张,律师受压制的状况已经十分明显。这方面克雷连科什么也没有告诉我们,但目睹者介绍了情况。法庭大声威胁要把首席辩护人博布里谢夫-普希金本人关押起来,而这已经是当时的时尚,这已经是那么现实的事情,以至博布里谢夫-普希金赶紧把金表、钱包交给律师古罗维奇…证人叶戈罗夫教授因说了有利于大主教的话,被法庭裁决当场羁押。但是,没想到叶戈罗夫对此早有准备:他随身带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里面装着食物、替换衣服甚至还有一条小被子。 读者会注意到,法院是怎样逐渐地具备起我们所熟悉的形式。 文汉明大主教被控为居心不良地与…苏维埃政权取得协议,借此达到了使收取贵重物品法令内容较缓和的目的。他居心不良地在人民中散发自己致救委会的呼吁书(私下出版物!)。还与世界资产阶级配合行动。 克拉斯尼茨基神甫,一个主要的新生教徒,也是一个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人员,他作证说,神甫们串通好要利用饥荒挑起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暴动。 只听取了原告一方的证人陈述,而没有让辩护方面的证人出庭陈述。(啊,多么像呀,越来越像了…) 公诉人斯米尔诺夫要求“十六颗首级”公诉人克拉西科夫大声疾呼:“整个东正教会就是一个反革命组织。说实话本应把整个教会都关进监牢里去!” (纲领是很现实的,它几乎很快就办到了。它是双方对话的良好基础。) 利用罕有的机会我们仅将保存下来的大主教辩护律师古罗维奇的几句话引在下面: “没有罪证,没有事实,连罪状也没有…历史将会说什么?(哎唷,真吓死人!没关系,它会忘掉的,它什么也不会说!)在彼得格勒收取教会贵重物品的经过明明是完全平静的,但是彼得格勒的宗教界现在却坐在被告席上,并且某些人的手正在把他们推向死亡。你们所强调的基本原则是苏维埃政权的利益。但是请不要忘记,教会是在殉教者的鲜血里成长的(在我们这里不会成长起来!)…我再没有更多的话,但也很难结束我的发言。当辩论在进行被告还能活着。辩论一结束,生命也将结束…” 革命法庭判处十个人死刑。他们等死等了一个多月,一直等到对社会革命党人的审判结束(好像是准备同社会革命党人一起枪毙)。在此以后全俄中执委赦免了六个人,四个人(文涅明大主教;修士大司祭、前国家杜马成员谢尔吉;法学教授诺维茨基及律师科夫沙罗夫)于八月十二至十三日的夜里执行枪决。 我们务请读者不要忘记“地方多数”这个原则。这里有两起教会案件,那里就有二十二起。 社会革命党人案开庭之前,十分抓紧制定刑法典的工作:到了该铺好法律的花岗石块的时候了。五月十二日,按照商定的日程,全俄中执委应届例会开幕,但法典草案还是没有来得及搞好,它刚送到戈尔基去请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审定。法典中有六条的最高刑规定为枪决。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五月十五日,伊里奇在草案的页边上又补充了也必须实行枪决的另外六条,(其中有第六十九条:宣传与鼓动…特别是号召消极反抗政府、号召普遍不履行兵役或纳税义务…)还有一种应判枪决的情节:不经允许而从国外返回(就像先前所有的社会主义者经常来回乱窜那样)。还有一个与枪决相等的惩罚:驱逐出境(弗拉基米尔-伊里奇预见到那个不远的将来,那时人们将从欧洲难以招架地涌向我国,但却没法强迫任何人自愿地离开我国到西方去)。主要的结论伊里奇是这样向司法人民委员说明的: “库尔斯基同志!在我看来,应当把枪决扩大适用于…(可代之以驱逐出境)孟什维克、社舍革命党人之流的各种活动;拟定一个把这些行为同国际资产阶级联系起来的表述方法。”(着重点是列宁加的。) 扩大枪决的适用!这还不明白吗?(驱逐出境的有几个?)恐怖手段这是一种说服手段广好像清楚了吧! 而库尔斯基还是没有彻底清楚。他大约感到才尽技穷,实在不知道这个表述方法怎么拟定,这个联系怎么编造。于是第二天他就到人民委员会主席那里去请求指点。这次谈话内容,我们不知道。但紧跟着,五月十七日,列宁从戈尔基发出了第二封信: 库尔斯基同志:现在给你寄去刑法典补充条款草案,作为我们谈话的补充。…草案虽然有许多缺点,但我相信基本思想是明确的:公开地提出原则性的和政治上正确的(而不只是狭隘的法律上的)原理,来说明镇压的实质和理由、它的必要性和范围。 法院不应该取消镇压;答应这样作是自欺欺人,法院应该在原则上明确地毫无掩饰地说明镇压的道理,并使它具有法律根据。这一点应该尽量广泛地表述出来,因为只有革命的法律意识和革命的良心,一才能提出使它实施得比较广泛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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