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格群岛_第七章在机器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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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在机器间 (第2/6页)

。好像统治者和臣民都开始养成对社会的类似法制观念的东西。然而在七十和八十年代,柯罗连科还观察到一些代替司法审判的行政制裁事件。他自己就曾在一八七六年与两个大学生一起,不经审判和侦查而依国家财产副大臣的命令遭到放逐(特别庭的典型事例)。另一次他与兄弟一起不经审判而被流放到格拉佐夫。柯罗连科给我们指名道姓说出来的有费多尔-波格丹一个上告到沙皇的农民请愿代表,后被放逐;皮扬科夫,他经法院宣告无罪但奉偷令被流放;还有其他几个人。

    这样,传统像一条虚线似的在延续着,但是它太松散,并且只能适合那种沉睡着的而不是向前跃进的亚洲国家。再者,这是一种无人负责现象:谁是特别庭呢?一会儿是沙皇,一会儿是总督,一会儿又是副大臣。还有,对不起,如果连姓名和事件都可以-一列举的话,它的气魄还实在太小。

    气魄是从二十年代开始具备的,那时为了经常地绕过法庭建立了各级常设的三人小组。起初甚至骄傲地加以标榜国家政治保卫局三人小组!审理人员的名字不仅不隐瞒,而且还大肆宣扬!在索洛维茨谁不知道著名的莫斯科三人小组格列布-博基、武尔和瓦西里耶夫?!何况TPOHKA又是个多么响亮的字眼!在这个字眼里,马车轭下的小铃铛响声隐约可闻,谢rou节纵情疾驰的景象依稀可见,同时又夹杂着一种神秘感:为什么叫“三人小组”?这是什么意思?法庭也不是四人组成的呀!但三人小组却不是法庭!而更大的神秘感在于它是不露面的。我们没有到过那里,没有看到过,只给我们送来了一张文书:签字吧。实际上三人小组比革命法庭还可怕。而且后来它还与世隔离了,裹得紧紧的,关在单独的房间里,姓名也瞒起来。于是,我们就习惯于认为三人小组的成员是不吃、不喝、不在人们中间走动的。他们一旦进入了评议室就永远留在那儿了,只是经过打字员给我们送来判决(而且阅后退回:这样的文件是不能留在手头的)。

    这些三人小组(为牢靠起见,我们用的是多数,好像讲到群神众仙那样,你永远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适合以下的绝对需要:一旦抓过去就不能放出来(它类似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技术检验科:不许出废品)。如果一个人真的无罪,而且实在没有法予审判他,那就叫他通过三人小组得到自己的“减三十二”(省会)“”或者流放两三年,再一瞧一只耳朵上的毛已经被剪光了,他已经永远打上了记号,从今以后就是“累犯”了。

    (请读者原谅,我们又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使用了“罪”的概念,什么有罪、无罪之类。不是向我们解释过了吗,问题不在于个人的是否有罪,而在于社会危险性;如果是社会异己分子,无罪也可关进监牢,如果是社会亲近分子,有罪也可释放。但是,如果我们二十五年来据以生活的一九二六年法典本身,也因“不可容许的资产阶级立场”、“阶级观点不充分”、“依行为轻重程度量刑的资产阶级态度”而受到了批判。)那末,我们这些法律的门外汉更是有情可原的。

    可惜我们无缘写出这个机关的引人入胜的历史。国家政治保卫局整个存在期间进行缺席定罪时是否一直有枪毙人的权利?(如像一九二七年对著名的立宪民主党人帕维尔,多尔戈鲁科夫,一九二九年对帕尔钦斯基,冯-梅克和维利奇科。)是否仅在证据不足但本人显系社会危险分子的情况下才采用三人小组的方式,或许比这更随意些?后来在一九三四年国家政治保卫总局悲哀地改称内务人民委员部时,白石城中的三人小组如何开始称为“特别会议”而各州的三人小组如何开始称为州法院专门庭,也就是由三名法院人员组成、没有半个人民陪审员、永远秘密开庭的那个庭。从一九三七年起在各州和自治共和国里又增添了由州委书记、州内务局局长和州检察长组成的另一种三人小组。(这些新的三人小组头上是莫斯科的由内务人民委员及苏联总检察长组成的简简单单的二人小组您得同意,总不便于请约瑟夫-维萨里昂诺维奇作为第三个成员来参加会议吧?)当时从一九三八年末起,这些三人小组啊,二人小组啊,都不知不觉地消散了(须知连叶若夫也栽了)但同时我们亲爱的OCO(特别庭)却更加巩固了,把缺席的和不经审判的处分权先为十年以下,后来到十年以上,后来包括枪决接收了过来。亲爱的OCO的风光日子延续到一九五八年,直到我们的恩人贝利亚跌跤子的时候。

    它存在了十九年,可是你问:我们那些衮衮诸公中谁参加过这个机构;多长时间开一次庭,每次多久;有茶没茶,吃什么茶点;这种讨论本身是怎么进行的讨论时互相交谈还是连谈都不谈?我们写不出来-一因为不知道。我们只是风闻,特别庭的实质是三位一体,虽然现在说不出它那些勤恳的审理员的姓名,但知道那里派有常任代表的三个机关党中央一个,内务部一个,检察院一个。然而如果哪天我们发现根本没开过什么庭,在编的只有几个负责从不存在的笔录中编造摘录的经验丰富的女打字员,和一名领导女打字员的办公室主任,那也用不着大惊小怪。女打字员确实会有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保证!

    特别庭无论在宪法上、无论在法典里都没有提到,然而却是一台最方便的绞rou机它没有己见、要求不高,而且不需添加法律的润滑油。法典是一回事,特别庭是另一回事,它很容易运转,而不需要法典的全部二百零五个条文,不使用它们,也不提及它们。

    正如劳改营里开玩笑说的:无法[庭]无法,有[特别]庭就行。

    当然,为了方便起见,它也需要有某种输入密码,因此它给自己制定了一些很便于应用的(不必伤脑筋去适应法典提法)而在数目上连小娃娃也记得住的大写字母条文(其中一部分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

    反苏宣传

    反革命活动

    反革命托洛茨基活动加上了“T”(托)这个小小的字母的犯人在劳改营中的日子难过百倍。

    间谍嫌疑(超出嫌疑范围的间谍行为移交给军事法庭处理)

    引起(!)间谍嫌疑的联系

    反革命思想

    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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